8月26日,北川为杜绝创建中出现形式主义,聚焦“创建为民 创建利民 创建惠民”,出台了《关于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“八种问题”进行追责问责的通知》,推动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转变工作作风,对标对表常态化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
问责追责包括八种情形:一是在创文“擂台赛”中连续被授予3次流动黄旗的;二是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;三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;四是未落实“双报到”要求开展活动的;五是县委目标绩效办、县文明办交办、催办、督办仍整改落实不力的;六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阻碍创建工作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;七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不文明行为的;八是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、损公肥私、失职渎职的。对出现相关问题的单位,按相关程序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需要问责追责的,由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依纪依规依法进行追责问责。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不文明行为,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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